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实行“一户一宅”制度(2)

相关政策2018-09-18李天扬老师

如何唤醒这些“沉睡的资产”,令土地有效流转?“宅改”成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要啃的“硬骨头”。

对农民来说,土地是“命根子”,是生存权益最集中的体现。一栋栋破旧不堪、甚至废弃闲置的老宅,承载着农民千百年来固守祖业的传统观念,也不可避免地关乎既得利益。

这无疑是一项极富挑战性的改革。

两年多来,“宅改”究竟是如何推进的?试点做了哪些探索?5月下旬,《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深入宅基地改革试点江西余江县、安徽金寨县采访调研。

6月底,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曾到江西余江县督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便是调研的内容之一。

余江:“拆旧建新”让农民享受到更多“土地红利”

江启动“宅改”违法用地归零

2015年3月,余江县作为全国15个试点县之一、江西省唯一一个试点县,率先在全县1040个自然村全面进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作为余江县试点的第一批村庄之一,马荃镇岩前村倪家组的村容村貌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我们这里是偏僻落后的小山村,这边以前根本就没有路。”倪家组宅基地改革理事长倪建科向记者介绍,“宅改”后,村口的猪栏、牛栏、厕所已经悉数拆除,建成了宽约5米的水泥路。如今,村里的主干道旁伫立着一栋栋新建的三层小楼,周边配备休闲健身的小广场。

倪和平家的宅子正好位于村口,从景德镇前往赣州、广州的客人经常路过这里,“以前很乱、脏兮兮的。”倪和平对记者直言,宅改后,村容村貌大为改观。他放弃了在县城床垫的生意,回家搞起了生态农庄,“开业半个多月来,生意很好,周末能坐七八桌,多的时候中午一餐能达到四五千元的收入。”

然而,在“宅改”前,一户多宅、建新不拆旧、私下买卖乱、空心村等问题长期存在于余江农村,一方面大量耕地被农宅占用,大量有用无用的附属房、猪牛羊圈、简易厕所充斥村庄,另一方面村中没有两条像样的道路可以顺利进出,公共服务设施难以落地,脏乱差的生产生活环境长期得不到改善。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许建平介绍说,“宅改”前余江每年农民建房违法占地二三百亩(其中耕地100多亩)。启动“宅改”违法用地归零,不仅如此,还储备了10到15年的农房建设用地。

在余江“宅改”的过程中,对闲置废弃畜禽舍、倒塌住房等,实行自愿无偿退出;对“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和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占有和使用的宅基地实行自愿有偿退出。统一制定补偿标准,有偿退出补偿资金主要从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增减挂钩收益、新增宅基地择位竞价收益、乡贤人士捐资垫资等方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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