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金融支持。如果在乡、村设立脱贫攻坚就业点的企业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除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外,优先享受产业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具体贴息办法按照《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各县(市)、区关于财政扶贫项目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执行。
三是技术培训。在乡、村脱贫攻坚就业点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有关部门免费进行岗前培训。中央、省财政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补齐。
(二)企业申请有关政策支持,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企业申请有关政策支持,需满足下列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辐射带动能力。
2.企业自愿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
3.企业需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3年以上就业劳动合同。
4.脱贫攻坚就业点建设规模300平方米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用工总数的30%以上,且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人以上,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三)企业申请有关政策支持,需经过哪些程序?
答:申报。拟申报产业扶贫企业向所属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新乡市“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经营状况分析评估材料。4.新乡市“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就业花名册。
4.企业与贫困人口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报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备案。
审核。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企业申请后,组织统战、农办、工信、人社、工商联、税务、工商等部门对申报材料和企业进行审核。
公示。对确认的带贫企业,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7天。公示期内有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资格认定。公示完成后,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认定,并向市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对认定的带贫企业进行命名挂牌。
三、新乡市农业产业扶贫支持方案政策解读
(一)我市农业产业扶贫有多少资金扶持?重点支持哪些方面?
答:市财政每年列支农业扶贫资金2000万元,封丘县列支1500万元,原阳县列支1200万元,辉县市列支700万元,卫辉市列支700万元,延津县列支700万元,获嘉县列支500万元,新乡县列支400万元,平原示范区列支150万元,凤泉区列支100万元,新乡经开区列支50万元用于奖补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