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低保制度的公平、公正实施,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践行三严三实狠抓工作落实 实现晋位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民文〔2016〕51号)和平顶山市纪委《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平纪发〔2016〕5号)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民政系统中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阳光低保专项行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通过集中整治,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回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构建“规范、透明、高效”的低保工作格局,实现低保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活动主题:打造阳光低保 实施精准救助
三、主要内容
(一)集中开展城乡低保集中整治。按照2016年低保复审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晋位争优”活动,集中3个月时间,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核认定,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照《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有关规定的做法,严肃查处关系保、人情保,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
(二)深入推进低保工作标准化建设。落实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低保救助严格做到“三规范”。一是规范保障对象认定标准。准确核定家庭收入情况,按家庭收入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做到按标施保、分类施保;二是规范工作程序运行。低保对象按照户主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一榜公示→乡镇(街道)审核→二榜公示→县级民政局核查审批→三榜公示的“八步流程”确定,确保过程透明,结果公正;三是规范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