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脱贫攻坚“1+N”文件精神,强化资金政策扶持,加快全市脱贫攻坚步伐,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市经过深入调研论证,研究出台新乡市产业扶持脱贫“1+5”系列政策、社会保障脱贫“1+3”系列政策和脱贫攻坚6个专项方案,形成较完备的新乡“1+16”脱贫攻坚政策体系。为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现将我市脱贫攻坚系列政策解读如下:
(一)新乡市重点发展的脱贫产业有哪些?
答:全市围绕增强贫困人口就业增收能力,积极发展投资少、风险小、带动大、发展快的特色农产品产业、畜牧养殖产业、优质粮食产业、设施农业、乡村旅游产业、企业带动产业、特色加工产业、智慧扶贫与电商流通产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光伏扶贫产业10个脱贫产业。
(二)新乡市产业扶持脱贫模式有哪些?
答:新乡市产业扶持脱贫模式主要有直接帮扶、合作帮扶、社会帮扶、股份帮扶、资产收益5种扶持脱贫模式。
(三)新乡市产业扶持脱贫平台有几种?
答:我市产业扶持脱贫平台主要有融资平台、服务平台、营销平台、项目平台4种平台。
二、新乡市“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企业在乡、村设立脱贫攻坚就业点,可获得哪些政策支持?
答:一是财政扶持。对直接到乡、村新建脱贫攻坚就业点的企业,每建设一处脱贫攻坚就业点,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建点补助。在乡、村的现有企业扩建脱贫攻坚就业点并达到标准的,享受同等政策。对于建设规模较大、带贫效果显著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补助。
同时,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由县(市)、区财政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带动一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收入达到1.8万元以上的,给予0.5万元奖励;带动一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收入达到1万元至1.8万元的,给予0.3万元奖励;带动劳动能力弱、年收入达到脱贫标准(2015年脱贫标准为2855元)的,给予适当奖励。
2016年至2019年,每年度市财政列支2000万元,封丘县列支1500万元,原阳县列支1200万元,辉县市列支700万元,卫辉市列支700万元,延津县列支700万元,获嘉县列支500万元,新乡县列支400万元,平原示范区列支150万元,凤泉区列支100万元,新乡经开区列支50万元用于奖补带贫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