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关于基金上解
各区市县、先导区应在实行市级统筹当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险种将本地区医疗保险财政专户资金足额上解市财政专户,并在支付凭证上注明险种,今后将根据审计情况据实结算。其中:
1. 企业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账户名称:大连市财政局
开户行:市工行大连营业部
账号:3400203109014400878
基金性质: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
2.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账户名称:大连市财政局
开户行:建行青泥支行
账号:21201500100050000505
基金性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二、关于组织实施
旅顺口区、金州新区、普兰店市、普湾新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2011年7月1日起实行市级统筹。鉴于金州新区开发区部分在统筹模式等方面的特殊性,给予其6个月的过渡期,暂不纳入市级统筹。从2012年1月1日起,金州新区开发区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市级统筹。为确保金州新区开发区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顺利进行,金州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过渡期内应按照市级统筹的总体要求,制定过渡期工作方案,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