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发布,“以房养老” 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介绍,“以房养老”的试点方案,将由保监会牵头,会同民政部等部门,计划于2016年1季度出台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认为,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长,我国住宅用地70年年限将成为“以房养老”的障碍。
国家老龄委的一位人士介绍,“以房养老”试点方案应该不会突破70年土地使用权的框架,而更多的是对产权限制和房价下跌的风险进行调整完善。
在70年产权年限的背景下,本报记者获悉,北京将通过推进“租房置换”的方式来进行,在产权不变更的背景下,通过出租房屋获取租金,最终通过租金收入来入住养老院的“以房养老”模式。
产权门槛难解
“以房养老”曾在南京、上海、北京等城市的个别金融机构自发兴起尝试,例如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曾试推过以房自助养老,中信银行也推出了倒按揭业务,南京亦下发文件,鼓励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但均效果甚微。
就试行效果甚微的原因,周天勇认为,我国住宅用地70年年限将成为“以房养老”最大障碍。
与此同时,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表示,目前房价属于上升通道,“以房养老”模式会随着房价下行而面临风险,再加上老年人的退休成本,人均寿命评估亦问题重重,风险无法评估。
作为“以房养老”重要的参与部门,银监会也曾就该模式进行过调研,对此银监会的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不少国家都采取了“以房养老”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但由于我国现有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