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及相应的权限
2、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
(1)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
①《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②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工作函或法律援助公函;
③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代理人为近亲属的,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亲属关系证明,包括载明近亲属关系的户口薄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档案等证明近亲属关系的公安机关的资料;
③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如有疑问,请拨打2102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