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新修订的《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15〕271号)、《关于下放职称申报评审权限优化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6〕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的核定、备案确认、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信息汇总、申报材料交接、评委库完善、评委会组建、评审及结果审批备案等工作。
(四)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
各事业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要求,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数额,在本单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核准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于每年8月底前完成。严格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
(五)推进职称工作信息化建设
按照我省职称管理信息化改革要求,年底前,各地各部门全面完成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录入工作;2017年建立全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网上查询平台。
(六)做好职(执)业资格考试监管
进一步明确职(执)业资格的管理职责、考务组织、证书发放、注册等监管职能,推动职业资格制度改革。
(七)转变作风,加强职称队伍建设
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职称工作管理水平。加强服务指导,积极宣传职称工作的政策、申报程序,优化职称工作社会环境。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开公示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廉洁从政。妥善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加强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二、有关政策规定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中任职资历、退休年龄截止时间问题
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截止时间按2016年12月31日计算,退休年龄除中小学教师其余专业技术人员截止时间按2016年6月30日计算。中小学教师实行评聘结合政策,其退休年龄截止时间按2016年12月31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