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第1-12个月支付标准:1660元/月;
2、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1328元;
3、延长领取支付标准:1063元。
【备注】:
1、上海失业保险金发放采取“先归并,再调整”政策,即先将目前按照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分三档设置的不同标准,就高统一归并至最高档。
2、上海失业金在2016年第一档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1520元/月的基础上增加140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2年:2个月;
2、累计缴费2年以上:年限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3、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最长领取期限12个月;
4、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最长领取期限18个月;
5、累计缴费满10以上:最长领取期限24个月。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上海市常住户口;
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辞职;
3、本次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如何计算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金领取期限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1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2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
3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
4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1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