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16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标准及流程
这段时间,大家对新出台的生育保险报销办法都相当关心。这周,小编特意到福州医保管理中心走了一趟,为大家咨询了详细的流程。
从今年开始,生育保险很多环节都做了精简,方便了不少。妈妈们不再需要在产前填写《预产登记表》等表格到市医保中心进行预登记;报销环节也取消了,分娩费用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产检费和生育津贴也都直接发放到社会保障卡上!另外,产前检查费也从原来的600元提升到了1000元!
当中的便利性,估计各位妈妈们能体会!赶紧一起来看看具体的介绍吧!
生育保险到底怎么缴?
生育保险其实涵盖在我们日常所说的五险当中;福州目前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666.65元,最高不超过13333.25元;缴费比例为0.7%。这个险种是由单位直接帮你缴纳的,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出。
注意:自由职业者或者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没办法为自己缴纳生育保险。
怎样才能享受生育保险?
政策规定,参保职工分娩前应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特别要注意的是,准妈妈们一定要坚持继续缴纳社保,因为职工个人无法自己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也就是说,在你家宝贝出生前生育保险要确保已连续缴纳12个月;此外,产假期间也必须持续缴纳,至少要交到生育保险及津贴全部发放完毕为止,这样加起来,至少有16个月的时间需要连续缴纳。
究竟有哪些福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住院生育、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三个部分。
关于住院生育:
本人携带社会保障卡及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直接在福州市定点医院刷卡即时结算。你不再需要提前垫资,报销生产费用也不用排队了。
女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实行定额管理:生育基金支付住院分娩单胎顺产2500元、难产(包括多胎)3300元、剖宫产5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