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西安市城乡居民在同时享受着卫生、民政等多部门的保险政策及医疗救助政策。你知道吗?在同时报销时,流程为:先受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再受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后受理民政医疗救助。
那一些符合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同时符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和民政部门医疗救助条件的居民,他们在各部门申请报销时,合规票据只有一份怎么办?
大病报销时票据不够用,复印件盖章也管用。工作人员表示,去年试点大病保险过程中,的确出现了医院出具的原始票据不够用情况。为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已于2016年12月20日联合发文,明确由收存原始票据的机构为患者出具票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下一办理机构应予以确认并及时办理。
知道一下
10种情况大病保险不报销
记者采访了解到,西安市大病保险中所称的大病,是指10种情况以外的所有大病。这10种情况包括:
门诊和急诊门诊。
未经医保部门批准,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急诊住院除外)。
生育、计划生育及因工(公)负伤类医疗。
在零售药店购药。
使用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范围的药品以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明确规定的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
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及组织源。
人工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超过城镇基本医保保险限价规定两倍以上部分。
超过国家、省市物价部门规定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
对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
西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范围中明确不予支付的项目。也就是说,除上述病情以外,均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大病保险报销这样计算
超过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费用部分,按分段比例累进补偿,按照今年的政策
西安居民大病自付费用在1万元(新农合为8000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的,按50%予以补助
自付费用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的,按60%予以补助
自付费用在10万元以上部分的,按80%予以补助,限额不设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