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调整(2)

生育保险2018-11-27王新老师

  (3)怀孕14-27周以内引产术,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一级医疗机构700元;

  (4)怀孕27周以上引产。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二级医疗机构11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0元; (5)药物流产230元。

  二、男职工生育保险申领条件

  符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规定支付范围的男职工,在办理生育保险支付手续时需提供户口及企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其配偶无工作单位和无固定收入的证明材料。

  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哈劳社发[2005]157号文件中相关条款不再执行。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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