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社保新政策,广西社保缴纳比例新政策规定

社保政策2018-10-25李一老师

2019年广西社保新政策,广西社保缴纳比例新政策规定 

2019年广西社保缴纳比例新政策规定暂未公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8年广西社保缴纳比例新政策规定,供大家参考!

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1594元,月平均工资5133元。

2018-2019年南宁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按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工资统计口径计算)。在职参保人员本人2017年平均工资高于2017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3元/月)300%(15399元/月)的,按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5399元/月)为缴费基数;低于2017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3元/月)60%(3080元/月)的,按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80元/月)为缴费基数。即南宁市2018年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399元,下限为3080元。

2018-2019年南宁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7.5元,个人缴0元。

2018-2019年南宁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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