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广西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社保政策2018-08-09三水老师

2016广西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最新消息,到手工资将缩水25元。2016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出炉调整,成为了广大市民的关注热点。

1、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4178元。

2、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依据个人月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乘以各项社保费率,得到应缴纳的保险费。

缴费基数低于社平工资的60%,按60%缴纳各项社保费,超过300%的,按300%缴纳。

各项社保费的缴纳比例如下:单位个人养老保险20%8%医疗保险7.5%2%失业保险2%1%生育保险0.6%工伤保险1.1~1.3%(根据行业不同由社保局确定)


广西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1、南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1%,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统筹:10元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用缴费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不用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8%,个人,8%

说明:

2013年南宁社平工资:2846.67元,最低工资标准:1000元,社保基数最低标准:1708元

2013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南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3年度南宁市单位和个人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1402元,合计为2804元。

2、柳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7.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9%,个人不用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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