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资划拨转入社保政策解读(3)

社保政策2018-07-29李一老师

考虑到山东的GDP一直在全国前五,山东的社保基金态势与其经济地位相称,与广东、浙江、上海、北京、江苏等发达省份处于第一阵营。

尽管如此,山东建立社保基金理事会,接收国资运营的收益和利润,仍可谓是未雨绸缪,早做准备。

尽管机构筹建还未完成,国有资本划转的方案已经基本敲定。已确定的划转范围为全部省属国有企业,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省管企业”;第二部分则是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的企业,就是所谓“部门管理企业”。

截至2016年,山东的省管企业共计18家,其中17家为公司制,剩下的1家为全民所有制;部门管理企业共计453家,其中超过70%为全民所有制。

据媒体统计,仅18家省管企业的注册资本总额为604.5亿元,按照30%计算,未来将有181.35亿元的资本由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管理。18家省管企业注册资本对应的所有者权益为3376.71亿元,其中的30%则为1013亿元。

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接管如此大一笔国有资本,未来如何运转,尚有待探索。目前,省级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尚无先例,可借鉴参考的也只有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撬动国企治理

山东对国有资本划转还赋予更多的任务,“将省属国有企业30%的国有资本转由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管理,行使出资人职能,促进省属一级企业股权多元化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按照山东省的思路,将国有资本划转给社保基金,减少政府干预国有资本运作,可以改善国有企业治理。未来,一旦省社保基金理事会登记成为适格法人后,“省政府将划转范围内的国有资本一次性转由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省属企业改建成为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

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始于上世纪90年代,按照改革初衷,国有企业应该从部门管理体制脱离,完成公司化改造,并交由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完成公司制改革以后,国有企业可以进入资本市场,从而推动国有资本的流动。

不过,尽管公司化改革持续多年,但是效果并不理想。以山东为例,大量国有企业依然在部门管理体制下,453家部门管理企业中,仅有不到30%为公司制企业。

按照山东省的规划,国有资本划转的具体操作将分两步走:第一步将划转“已按照《公司法》设立的省属企业”。第二步,将会推进“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公司化改制,并及时将30%的国有资本划转给社保基金理事会。按照山东的时间表,改制将在2016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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