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月)。我市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深入宣传发动,做好专项行动准备工作。
(二)行动实施阶段(2017年2月-2017年10月)。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和计划,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夯实队伍建设基础,转变工作作风,重塑队伍形象。
(三)经验总结阶段(2017年1-12月)。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落实。市城管执法局对我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切实提高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安排部署,分解责任到人,切实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务求行动实效。各单位要把专项行动与环境综合治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大胆创新,勇于探索,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上台阶。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三)加强督查指导。市执法局党委每季度专题听取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情况汇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要组织一次集中督查。各县区城管执法局每月要书面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提炼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成功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