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3月1-25日,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申请,同时上传提交个人手写自荐信、报名申请表、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情况表、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二)考试确认
4月30日-5月15日,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5月16-30日,初审合格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打印准考证。未按时进行考试确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网上报名无效。
注: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吉政办发[2006]31号)规定,收取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200元/人。
四、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分为初审、考试2个环节。
(一)初审
2016年4月1-25日,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获得考试资格。
(二)考试
2016年6月14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学生的综合素质、从教潜能等,考察学生的学科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五、选拔录取
1.成绩划线
(1)根据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类别和科类分别排队划线,确定成绩合格名单。
(2)根据自主招生考试成绩将合格考生分为A、B、C、D类。各类考生高考录取优惠分数条件:A类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10分,B类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20分,C类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30分,D类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40分。
2.审核公示
2016年6月22日前,我校将自主招生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名单和录取优惠分数条件按教育部文件要求进行上报审核和公示。经审核通过和各级公示合格的考生为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考生。
3.填报志愿
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考生须在考生所在省份自主招生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须填报其自主招生入选专业类别的专业。未在自主招生相应批次填报志愿或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不符合要求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入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