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审理程序(4)

劳动仲裁2018-11-28三水老师

  (4)仲裁庭调查阶段结束

  三、庭审辩论阶段

  (首席)仲裁员:

  现在进行仲裁庭辩论。

  四、调解,裁决阶段

  (首席)仲裁员:

  对本案进行小结,就双方争议焦点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必要时可休庭合议)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先行调解。请问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

  申诉人:

  被诉人:

  第三人:

  (2)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员当庭宣布调解书,并制做调解书当庭送达各方当事人,同时宣布闭庭。

  (3)如果当事人均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首席仲裁员直接宣布休庭进行评议。

  (4)继续开庭,然后宣布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有权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第****法院起诉。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

  (今天是口头裁决,本委将在五日内将仲裁裁决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当庭不宣布裁决的,告知当事人等候通知)

  (5)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阅读,补正仲裁庭笔录并签字盖章。

  (6)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现在闭庭。如没有当庭裁决的,应为休庭。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