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2017〕9号)“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8秋季起,小学,初中学校,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都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不得组织分班考试。各区县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学校起始年级分班工作,邀请家长代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4.丰富中小学生暑假生活。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和各级各类社会实践基地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引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和其它兴趣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轻松而愉快的暑假。
5.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学校要利用暑假完成校舍维修和教学设备设施更新添置、教学用品采购等开学准备工作,各区县、开发区、学校在开学前要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要结合实际,组织教师提前备好新学期至少一周课程,保证开学上好新课。
落实好教材教辅征订代购工作。教科书征订要严格执行《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市财发〔2016〕165号)“免费提供教科书”要求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省2018年秋季至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8〕10号)。教辅资料代购要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选择”规定,严禁征订陕西省中小学教辅评议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6.新学期开学时,全市中小学要在校内醒目位置或学校
网站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投诉电话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7.各区县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查处。认真落实教育问政提出的各项整改要求,下大力气解决中小学校、社会培训机构不规范行为。区县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假期学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报送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将于秋季开学开展专项交叉检查。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校长,依规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