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委主动联合区公安、综治、卫计、食药监等部门进行了多次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做到了不走过场、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督促学校落实整改措施,堵塞安全漏洞,严防食物中毒发生。
经过各方努力,该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有效加强: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牵头落实、相关部门协同合作、从业人员贯彻执行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格局。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保障了食品生产各个环节安全可控。三是管理措施到位。四是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人数近400人。五是深入推进宣传教育。六是深入开展督导检查。
上海市:探索食品安全有效治理新模式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要求,上海市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坚持为学生健康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履行年初与市政府签订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中明确的各项工作职责。
按照《2016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中的相关任务,该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并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管,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进展,基本完成预定工作目标。另外,继续将辖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区县教育局履行监管职责。
该市教委配合市食药监局做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探索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等的食品原材料信息溯源工作及“明厨亮灶”建设,进一步提高视频监控的覆盖率。
2016年7月1日,上海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规划》就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实施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学校食堂等食品经营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达80%以上;二是要求加强对小餐饮、学校周边餐饮等食品安全监管;三是要推动集体用餐配送、学校食堂、中央厨房等高风险餐饮单位实施远程视频监控、温度监控等信息化手段,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四是要加强无证无照餐饮和食品摊贩综合治理;五是推进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等“六进”宣传活动,提高“六进”覆盖率,尤其要注重加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通过制定食品安全条例,该市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了法制保障。一是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相关教育课程。二是明确禁止食品摊贩在距离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100米范围内设摊经营。三是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可能影响儿童、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四是强化科学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