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之路
江西省芦溪县政府
学前教育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孩子们健康成长,是重大民生工程。作为县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对于像芦溪这样的革命老区、贫困农业县来说,更要以政府为主发展学前教育,否则农村学前教育就不可能普及,更不可能普惠。这需要我们实实在在履职尽责,全力破解“入园难”“入园贵”。
6年前,芦溪只有一所公办园,幼儿入园主要靠学前班、民办园和黑园,还有近一半的孩子没有入园。2010年国务院下发学前教育“国十条”以来,明确提出要构建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面对这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芦溪县委、县政府下定决心,让适龄儿童“有园上,上好园”。
一是大力构建农村公办园体系。公办园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力量,不发展公办,农村学前教育就没有希望。2011年,县人大开展农村学前教育专题调研,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讨论通过《芦溪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方案(2010—2020)》。县教育、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按照每个乡镇建一所中心幼儿园,大村建独立园,小村联合办园或设幼儿教学点的思路进行重新布点,启动公办幼儿园建设一揽子计划,项目库编制做到优先在贫困村建设幼儿园、优先建设乡镇公办中心园。公办幼儿园数量从2011年1所增加至94所,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66%。截至2016年,全县幼儿入园率从2011年的50.6%提升到92%。
二是管扶并举促进民办园普惠。民办园的孩子政府也要管,必须让他们也享受合格的、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我县出台了《芦溪县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对民办园实行分等级认定,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费标准每生每月不超过480元,并由政府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另外,从办园条件、师资持证、师资配备、等级晋升4个方面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2—10万元奖补。目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民办园总数的98%。
三是超常规突破师资建设瓶颈。幼儿园建好了,教师队伍是核心保障。我县实施“三个一批”政策,实现幼儿教师“够用”“留得住”“教得好”。一是定、招、转扩充一批;二是自主培养补充一批;三是培优计划提升一批。自2013年起实施“幼儿园在岗教师培优计划”,保障每年学前教育培训经费和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同等标准,4年来累计投入230万元,培训5000余人次,人均受训超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