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暴力”触目惊心之痛谁来承受【优秀】(3)

教育动态2018-10-05李一老师

问题解法

适当提前刑事责任年龄或可遏制

事实上,自从校园暴力事件经常见诸报端以来,关于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就没有停止过,认为我国刑法规定14岁以下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已经无法与青少年普遍早熟的现状相适应。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校园暴力问题”在众多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热议声中再一次被放大。

民进中央今年专门提交了一份《关于遏制校园暴力伤害事件的提案》,提案认为,法制不健全、青少年校园暴力犯罪成本低是首要原因,而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也与学校教育过度重视智育不无关系。在应试教育背景下,很多学校忽视德育、情感教育和法制教育,导致学生法制观念淡薄。

因此,民进中央建议,要加强法制建设、净化社会风气和改进学校教育三管齐下,有效遏制校园暴力伤害事件发生,其中首要增强的即法律中关于校园暴力伤害的条文的可操作性。比如可修订《未成年保护法》、《刑法》等相关法律,对校园安全的内容予以明确具体化,把遏制校园暴力纳入校园安全范畴,并对校园侵害情节恶劣者依法判处严刑。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国家话剧院一级演员刘晓翠也提出,我国应尽快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制定反校园暴力法,或者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调整完善管理规定,加强网络管理,清理校园暴力视频,同时禁止网站上传校园暴力视频。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朱奕龙则认为,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明确家长、学校、社会组织在校园欺凌中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责任,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校园暴力防控体系。

对此,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两会期间也针对暴力欺辱事件作出了回应,袁贵仁认为,从孩子的安全角度,应当坚决防范、坚决制止,尽最大努力使暴力欺辱事件发生率降到最低。教育部门,包括公安部门都应高度重视,要努力打造平安校园,既要防止外来的伤害,也要防止内部学生之间的伤害。在加强学校管理的同时,也要加强依法惩治,通过修法、释法,让这些恶意的造成重大伤害的欺凌者,受到纪律、法规、法律的惩治,担负起他们应当担负的责任。

袁贵仁同时透露,近期,教育部就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园暴力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治理。

观点碰撞

心理辅导较之刑法定罪更重要

通过提前刑责年龄来遏制校园暴力,这种做法是否真的可取?对此,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教授却是一直抱反对态度的。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