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高教网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沧州一中所规定的“学生在校带手机一经发现,将被劝退,甚至被开除”。处罚过重,违反了教育法等法规。
熊丙奇解释说,当前的校规制定存在着共同的问题,学校总以为把校规告诉学生,让学生遵守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却不知这本身就存在问题。“根据教育法规定,校规应该由学校、学生、家长共同来制定,学校单方面制定的校规往往带有强烈的行政意图而不是教育意图,其结果是没有维护学生的利益,效果也可能适得其反”。
王殿学和熊丙奇建议,对于这一处分,学生可提出申诉,当地教育部门应介入调查。“被劝退的学生可向行政部门申诉,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