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加快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信息化。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发展农业信息化,推进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培育新型流通业态。
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完善农业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
加快推进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作用,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
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以及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生产建设毁损耕地的复垦责任。深化林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扩大购买式造林,推动国有、集体和个人开展合作式、开发式、股份制造林。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管理权与用水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农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持续增加农业投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三农”金融服务。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合理配置农业科技资源,大力推进农科教、产学研有机融合。
(四)拓展发展新空间。用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力,用发展新动力开拓发展新空间。
拓展区域发展空间。立足山西区位特点,积极推动东融西进南联北合,加强与周边区域融合发展。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全力打造“一核一圈三群”城镇化格局。支持绿色城市、智慧城市、森林城市、新能源城市建设和城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培育壮大若干一体化发展区域。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开辟农村广阔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