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化。
“人财物省级统管后,地方司法机关的法官、检察官统一由省里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在财政方面也摆脱了对同级行政机关的依赖。‘去地方化’有助于减少地方对司法活动的不正当干预,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提升司法公信力。”这项改革的积极意义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的极大认可。
有人说,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不同于以往,一出手就动起了根本,一开始就啃起了硬骨头,一迈步就踏入了深水区,改革正是在这种直面问题、攻坚克难中得以深化。
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相信未来司法体制改革大树必将更加枝繁叶茂,公平正义之花必将更加绚丽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