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9日举行的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该省从29日开始在全省进一步扩大改革司法体制试点范围,占到全省法院检察院总数的57%。
据了解,从今天开始,广东将省法院、省检察院,深圳、汕头、佛山、茂名等第一批试点市的所有法院、检察院,全省其余17个地级以上市的市级法院、检察院和所辖的两个县(区)的基层法院、检察院,以及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检察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纳入改革试点。
据统计,全省目前已有178个单位纳入改革试点,占到全省法院检察院总数的57%,其余的法院检察院明年也要适时全部启动试点改革。
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林少春表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与各个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周密部署;深圳、汕头、佛山和茂名等四个试点市试点进展顺利,为广东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探索了路子,提供了经验。
林少春称,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即将在全省进一步铺开,各试点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凝神聚气、群策群力,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扎实有效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不断破解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努力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
林少春表示,广东将积极稳妥地推动新一轮试点工作。要以推进员额制改革为抓手,提升法官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要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要健全职业保障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司法人员的积极性;要稳妥推进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保障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广东省法院院长郑鄂、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参加会议并分别就全省法院系统、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作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