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案赔偿细节,赵作海案处理人(3)

教育动态2018-07-10才子老师

协议之后还附有担保书,约明如张卫东到期不能还款,则由孙连起替为还款,并承担一切经济连带责任。担保书落款,附有孙连起的签名和手印。

这4份协议共涉40万元,有三份乙方为赵作海,涉及资金30万元。另有一份乙方为李素兰,涉及资金10万元。协议签署时间为去年3月至11月不等。

2013年12月,《法制晚报》曾报道过赵作海在经历儿娶妻、被儿子取款14万元、开旅社失败等一系列支出后,所获的65万国家赔偿和补助款仅剩少半,而在亲人反目的危机中,一度陷入窘境的故事。

那么,赵作海夫妇何以走上“投资”之路?40万本金又从何而来?

李素兰说,几年前,她在商丘认识了一个叫岳霞的朋友。后来岳霞与孙连起等人合伙成立了商丘鑫国房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而对赵作海夫妇来说,揣着剩余的20万国家赔偿,也一直在寻求合适的升值渠道:“想做生意吧,又得担风险,不赚就赔。”

他们的顾虑事出有因。赵作海曾以近3万元盘下商丘一家旅社。结果生意亏损,营业额甚至不够水电成本。

在李素兰看来,朋友岳霞成立鑫国公司让她看到了希望。何况,由鑫国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张卫东拥有庞大的经营实体。在对张卫东的实体店实地考察后,李素兰放了心:“不是那些皮包公司,有偿还能力。”

另一方面,李素兰在岳霞的介绍下进入鑫国公司做过一段时间的业务顾问。这段内部从业经历,让赵作海夫妇更加确信“投资”的安全。

每月最多获利八千

2012年,赵作海夫妇决定投资。

“刚开始放20多万,加上后来打工挣的钱和利息,累计到40万。每一单都是一年期,到期就再续一年。攒够一万,就投到里面,不然每月就少200元的利息。”李素兰说,正是这样的心理,让他们的投资金额越滚越大,几乎把所有钱都投了进去。

李素兰按2%的月利息计算,40万的本金,每月可固定获息8000元。这在一辈子几乎没有正式工作的赵作海夫妇看来,相当于拿上了“工资”。何况返利总是很准时,甚至经常会提前三五天到账,从未逾期。

收入的宽松,改善了夫妇俩的生活。他们的租所,也从不足30平米的两间门面房,搬进了一套约60平米的两居民房。赵作海也不再抠门,“该吃吃该喝喝。”

也有人曾提醒他们注意风险。他们心里也明白,可他们一心想有套房子。依当时的收益,不出三五年,他们就能买套房子并置办家具。手里再有一二十万的存款,便不怕老无所依。夫妇俩为此还曾在商丘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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