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产检假规定及产检费用报销政策说明(2)

惠民政策2018-07-27王新老师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是在管理运行层面合并实施,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因此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会变,更不会降低。随着基金共济能力的提高,还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待遇。

不光报销生育医疗费用,还有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女职工因怀孕、分娩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等都是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在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储福灵介绍说,生育保险的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有关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无法工作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险,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并使婴儿得到必要的照顾和哺育,是国家和社会对女性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爱护。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女职工因生育而暂离岗位的情况将有所增加。明确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离岗期间的收入,对于女性平等就业具有积极意义。”储福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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