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访问《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2015-2016浙江省土地流转补贴政策》,如下是最新浙江省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里面有最新的土地流转补贴政策,暂定2016年继续沿用该政策2015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近年来,我省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下同)经营权流转取得积极成效,为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造了良好条件,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但土地流转规范性、稳定性不够,流转土地“非粮化”“非农化”现象依然存在,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能力和发展实力不够强,要素保障和支持保护措施不够有力。为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土地集体所有权,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大力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推动农业现代化继续走在前列。
二、基本原则。按照改革创新、走在前列的要求,正确把握工作原则,让土地流转更好促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让规模经营有力支撑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坚持完善制度、有利发展。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强化家庭经营基础地位,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集体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形成有利于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体制机制。
——坚持于法有据、农民自愿。严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正确运用法律保护、政策引导手段,积极推进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
——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尊重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创新创业,依靠改革破解难题。加强改革协调和政策配套,注重公共服务和设施改善,进一步优化农业发展环境,有效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