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山东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7)

惠民政策2018-07-22王华老师

6.坚持因地制宜、传承文化、突出特色,根据自然环境、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打造各具特色的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对保留的特色村庄,按照历史文化、风俗民情、自然风光、产业发展、城郊休闲等五种类型培植特色。

三、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2.《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3.《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

见》(国办发〔2014〕25号);

5.《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

6.《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7.《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8.《山东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规划(2006-2020年)》;

9.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鲁发〔2014〕9号);

10.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鲁发〔2009〕24号);

11.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意见》(鲁发〔2011〕10号);

1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意见》(鲁办发〔2013〕17号);

1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标准(试行)>的通知》(鲁厅字〔2013〕27号);

14.《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15.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划。

第二节发展目标与策略

一、发展目标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促进城乡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为出发点,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支撑能力,着力建设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管理高效的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在农村地区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舒适、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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