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山东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10)

惠民政策2018-07-22李一老师

——强村带动型社区。

多个村庄向型社区。多个村庄选庄位社区。村庄较大地理位置较为优越、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庄合并,以强村带动周边村建设的农村新型社区。

——多村合并

择交通方便、用地充足、多村交界处新建农村新型社区。

——搬迁安置型社区。现状村于矿产资源压覆区、风景区、水源地保护区、黄河滩区、库区、偏僻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不适宜居住的地区,规划将其搬迁至安全地域,并组建的农村新型社区。

——村庄直改型直改型社区指村庄规模,且周边无可以合并的小村,或不宜合并的村庄,自身改造建设的农村新型社区。

二、新农村建设模式引导

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产业关联、有利于整合资源要素等原则,在服务半径合理的前提下,结合交通条件,优先选择被撤并乡镇驻地村、大村强村作为中心村,建设公共服务中心,辐射带动周边基层村发展。

三、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适宜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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