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山东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11)

惠民政策2018-07-22李一老师

——城镇聚合型社区。一般应达到5000人以上。

——村庄聚集型社区。根据平原、丘陵、山区等地形地貌不同,一般不少于3000人。

——新农村。中心村连同辐射带动的基层村人口规模一般在3000人左右,人口稀疏地区一般不少于1500人。中心村服务半径一般不大于2公里,村庄极稀疏地区一般不大于3公里。

四、农村新型社区和保留村庄总体数量预测

根据省民政厅全省17市农村社区建设及规划情况调研,全省规划建设12818个农村社区;《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预测至2030年,全省形成7000个左右农村新型社区。在此基础上,规划结合农村户籍人口变化趋势,采用基本公共服务圈服务半径进行校核,按照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全覆盖的要求,确定全省建设约7000个农村新型社区,保留3万个村庄(含5000个中心村和2.5万个基层村)。

五、分类数量预测

——城市聚合型社区。规划预测2030年全省城市建设用地控制面积约为16700平方公里。按照社区服务半径2公里计算,2030年城市聚合型社区约为900个,聚集城市人口约700万人,为城镇化进程贡献7个百分点。

图2山东省现状建成区与规划2030年建设用地叠加图

——小城镇聚合型社区。规划预测2030年全省小城镇人口为1680万人,增加383万人,为城镇化进程贡献4个百分点。考虑乡镇合并和纳入城市等因素,平均每个小城镇建成区面积将达到4平方公里。距离建成区2公里以内的村庄宜纳入小城镇,则小城镇聚合型社区地域面积将达到2.7万平方公里左右,按照服务半径2公里计算,小城镇聚合型社区将达到2100个。

——村庄聚集型社区。根据各市现状基础及上报数据,预测2030年村庄聚集型社区约4000个。

——新农村。预测2030年中心村约5000个,基层村约25000个。

综上所述,规划期末全省形成7000个左右农村新型社区和30000个左右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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