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官在2年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从服役第3年(含)起,每年股役1年按义务兵1年发放标准的10%增发。并且这笔经费随着“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逐年提高再逐步增加)。另外,进藏和进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200%计发。
(二)士官经济待遇。士官比例大幅提升,高级士官比例大幅提升,士官待遇大幅提升。现行士官基本工资标准为:一期士官第一年(下士)月工资4130元,二期士官第一年(中士)5259元,三期士官第一年(上士)6153元,四期士官第一年(四级军士长)7078元。此外,根据各部队实际情况,还将发放骨士骨、特殊岗位津贴、独生子女费、保教费、住房补贴、防暑降温费等等。五、六期士官在工资和住房分配上享受营、团职干部待遇。
(三)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对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至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内,可免费参加1次由政策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从事个体经营的,落实减免相关税收、扶持小额贷款、给予微利项目财政贴息,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三、大学生新生(含高职高专新生)入伍优惠政策
(一)“四优生”:优先登记报名、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二)学业安排。大学新生士兵,入伍第二年年龄不超过23周
岁的,优先参加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入伍可以保留学籍,退役后2年内仍可复学。
(三)经费补偿。国家对大学生士兵实行学费减免,按实际交纳金额补偿,每年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从2016年起大学生义务优待金取消城乡差异,并按全省平均最低工资的1.5倍发放,以2015年为例,两年义务兵就是17040×1.5×2=51120元。
(四)学历升级。1、国家每年拿出5000个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专项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单列。2、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3、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4、退役高职(专科)学生,在完成高职学生后优先参加专升本考核。5、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