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士官转业安置政策,2016年安徽士官转业安置退伍费最新政策您于2016年5月12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再次咨询宿松县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问题,宿松县委要求宿松县民政局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宿松县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是依据2013年12月28日宿松县政府第57次县长办公会讨论并通过的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方案,该方案已形成会议纪要(松办纪〔2013〕25号)。同时,为保障退役士兵应有的工作权益,宿松县要求接收企业对退役士兵月工资不少于2000元,如非个人原因3年内不得辞退。为鼓励企业积极安置退役士兵,对企业每接收一名退役士兵,宿松县政府一次性奖励企业2万元,同时优先安排工业兴县专项资金,享受省政府、省军区《关于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皖政〔2012〕105号)文件所规定的优惠政策。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宿松县出台的安置方案,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宿松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6年8月1号计发到2016年12月31日,即按照每月365元标准计发。
宿松县民政局及时安排专人将安置方案等政策文件精神,通过电话的形式及时告知了2012年每一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同时一并告知了宿松县在创业扶持方面的政策。同时,宿松县民政局根据安置方案精神,制作了《2013年冬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方案告知书》,送达给2013年每一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2016年1月,宿松县民政局、人社局以及宿松县经开区根据宿松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对经开区各企业进行摸排,整理了一些适合退役士兵条件的工作岗位,供201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