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填写申请表
学生按操作指引要求,在线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3.提交申请表
学生填写申请表后,可选择“保存”或“提交申请”。点击“提交申请”时,系统会自动弹出提示框,要求学生再次确认重点信息(红色字体显示),并提示通过本网站提交的助学贷款申请视同学生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学生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弹出提示框,告知学生已提交成功,相关信息可登录网站查询、查看注册邮箱的邮件。
点击“提交申请”后,学生不能自行再进行修改。
网上申请时间: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
网站开放时间:不限时。学生可随时上网查询相关信息及数据。
●申请信息:增加开卡证件类型选择,增加微信号采集,手机号码修改为必填项。
四、教育局资助中心归集资料及审核
(一)归集资料
1、借款学生递交的资料
(1)附件一:《哈尔滨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借款合同》三份
(2)附件二:《哈尔滨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申请表》两份
(3)附件三:《黑龙江省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还款说明》两份
(4)附件四:《黑龙江省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回执单》按年度每年一份
(5)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两张身份证正反面均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出示的资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至少一名、孤儿除外)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3)由高中盖章的《黑龙江助学贷款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助学贷款申请说明》或(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新生就读高中或已就读高校任一机构盖章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其它形式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3、教育局资助中心整理借款学生的资料
(1)教育局资助中心递交哈尔滨银行的资料:
1)哈尔滨银行留存:
《哈尔滨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借款合同》一份
《哈尔滨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申请表》一份
《黑龙江省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还款说明》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