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内容解读(最新版)(2)

国家政策2018-09-29王华老师

试点工作在2017年底完成。

宅基地可以有偿退出或者转让,能够让进城农民免去后顾之忧,亦让大量闲置宅基地获得“解放”,还给农村新一轮发展拓展土地资源调整空间,可谓一石三鸟之举。要把好事办好,务必兼顾各方利益,尤其是要因地制宜制定合理补偿标准,保证转让宅基地农民利益不受损,实现买、卖与村集体多方共赢。

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相关新闻:

2018年宅基地“三权分置”:绝不可买卖给城里人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日前在2018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这是一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我国拟对宅基地实行“三权分置”,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的经验和办法。那么,什么是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农民从中可以得到哪些方面的好处呢?

宅基地指的是村集体给本集体内部村民使用的、用来建房的土地。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指的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所有权归村集体,资格权归农户,这是前两权具体含义。中国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朱启臻:

朱启臻:我们的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农民无偿使用。只要是村集体的成员,只要分户,作为独立的一户,就有资格从集体获得宅基地,这是我们长期的政策。作为集体成员,就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力。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