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铜陵市宅基地出售买卖政策细则

国家政策2018-08-01李天扬老师

2018铜陵市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铜陵市宅基地出售买卖政策细则

要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宅基地就是农民的根。近日,农村宅基地又出新政策,据说这10类房子要被收回?那么,对于我们铜陵市枞阳县、铜官区的农民朋友们来说可是一大要事。到底是真是假?我们来看看专家怎么说。

第一类:房主去世且无继承人的农房要回收

专家看法:正确。如村五保户的农房。

相关政策:符合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二类: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房要回收

专家看法:不正确。这种情况宅基地不可继承予以回收,但在此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在不修缮的前提下,房屋倒塌之前的所有权属于继承人。

相关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三类: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房要回收

专家看法:不正确。专家说,按现行政策,房随地走、地随房走,除非农民进城后自愿放弃宅基地,否则,还拥有农村房屋所有权。

第四类: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房要回收

专家看法:不正确。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这个说法不正确。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可根据地区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

第五类:一户多宅的农房要回收

专家看法:目前没有回收依据。农村房屋实行一户一宅原则,除非合法继承以及正常分户,多余的宅基地手续不合法,目前处置方法是不办理确权登记,这主要是针对滥用职权的村干部。

相关政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

第六类:未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建造的农房要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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