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进一步拓展(2)

国家政策2018-09-18三水老师

姜大明还表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关系重大,从试点情况来看,有关部门和试点地区积极落实中央确定的改革方案,效果比较显著。同时,通过试点也反映出一些新问题,这些问题目前尚未形成十分成熟的解决方案,有必要延长试点授权期限。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明长期研究农地改革。他告诉经济观察报,除了三项改革试点没有打通外,延期更主要的原因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目标,但是目前“三块地”改革,尤其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市场化机制建设不明显,改革成效打了折扣。

从官方公开的数据来看,实施将近两年的三项改革试点已有成效。被认为最难推进的宅基地改革,也已经在开展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试点。目前云南大理等15个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已退出宅基地约7.6万户,退出面积约6万亩,其他试点地区在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上也开始进入操作阶段。

然而,国土部最初选定的33个试点地区中,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有3个,集体建设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均为15个。直到2016年,三项改革试点才开始打通。

陈明告诉经济观察报,如果三项改革试点不打通,会带来一些问题。例如,单纯的征地改革难以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一个明显的逻辑是,征地规模缩小,建设用地供给就会减少,土地拉动型的地方经济难免受影响;这种情况下再增加补偿的话,政府又要多掏钱。这两个因素一叠加,地方政府也确实很难有积极性。“如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与征地制度改革同时进行,就可以补偿一部分由于征地改革造成的建设用地供应减少,地方政府开展征地制度改革的内生动力会更强。所以说这两个改革联系密切,单做一项的话,效果明显下降。”陈明说。

国土部公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9月,全国已有577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面积1.03万亩,总价款约83亿元。在征地制度改革中,河北定州、山东禹城、内蒙古和林格尔率先开展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截至2017年9月,河北定州等三个试点地区按新办法实施征地共63宗、3.9万亩。

相对于征地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已经扩大到全部的33个试点地区,宅基地试点范围一开始并未扩大。

实际上,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表述,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但是,因为宅基地保障农民基本居住的特殊性,国土部门采取了谨慎的态度,宅基地的入市在政策上管控比较严格。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