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金华市宅基地出售买卖政策细则(2)

国家政策2018-07-31李一老师

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经费由乡(镇)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列支。对经费确有困难的乡镇,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当给予补助。

第九条经批准的村庄建设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或修编的,按法定程序进行。

第三章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第十条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应当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原有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第十一条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主要包括: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新增的建设用地;

2、通过改造“空心村”和清理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等存量建设用地;

3、易地建设住宅、村民交还的原宅基地。

第十二条村民住宅建设使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城镇居民继承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村庄改造需拆除的,应给予适当的货币补偿,有条件的可安置一套公寓式住房。

第十四条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统一实施公寓式住宅建设的村,在不超过核定的用地规模情况下,其节余的建设用地可征为国有,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出让,土地净收益可部分或全部返还村集体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及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第四章村民住宅建设标准

第十五条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限额标准:

1、农业人口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

2、子女分家立户后,其父母的宅基地面积限额不得超过60平方米。

3、非农业人口每人不超过8平方米;属就地农转非的,可参照农业人口的限额标准。

4、5人以上的户,每户最高限额为140平方米,使用耕地的,最高限额为125平方米。

5、对非农业人口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其住宅因实施规划需要拆迁的,可按其《集体土地使用证》记载的面积内核定安置用地,安置面积最高为90平方米。

申请宅基地人口计算口径:

(1)以居民户口簿登记的家庭人口为依据。属同一家庭的成员,但户口性质不同而未登记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的,凭当地公安派出所书面证明,可以计为申请宅基地的人口。但不能单独立户申请宅基地。

(2)已满法定婚龄并单独立户的待婚男子,可按3人计算。

(3)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学生在迁出户口前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计为申请宅基地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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