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提出了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理论、观点,或创立了新的教学模式或方法,所主研的课题或撰写的论文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3)主持1项校级或主研1项区县级课题,须通过结题评审。
(4)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案例)1篇,在其它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含教育管理论文)3篇;或主编(参编)的教材、教师教学参考书(参与编写的内容应不少于1万字,且不含习题册等教辅资料),经市级及以上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使用。
第五条 附则
(一)本条件是中小学教师职称的申报条件,申报者是否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应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者提供的材料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二)师德师风、基本资格、教育业绩、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和优先条件,以及破格条件,均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且均指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
(三)论文(著作)、课题(项目)。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且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的成果。论文除特别说明外须为第1作者,各章节作者未署名的著作须排名前5位,课题须排名前7位。论文清样和用稿通知不能作为正式材料报送。论文(著作)含:译著、教材教参、研究报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教学案例或教研等方面的反思与体会。教材、教参均指通过市级及以上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使用的,包括:主编、参编和审议的教材、教参(含教具、教学作品、微课资源、多媒体教材等)。研究报告包括:调研报告、咨询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
核心期刊和内刊。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高质量的论文、项目、奖项或者专著等可否折算为核心期刊以及如何折算,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内刊包括:《重庆教育》(重庆市教育学会主办)、《电教世界》(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主办)、《教育评估与监测》(重庆市教育评估院主办)、《基础教育》(西南大学主办)、《重庆体育科学研究》(西南大学主办)和《三峡教育》(长江师范学院主办)。
课题(项目)级别。国家级指国家社会科学、国家自然科学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市级指市社科、市科委及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区县级指区县科委或教委立项的课题。其他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管理的学会重点课题视为同级课题、一般课题视为下一级课题。申报人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创造性地开发出促进学科教育教学、学习方法改进和发展的教具或学具,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可视为相应级别的课题主持或主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