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应为老年人提供票价优惠,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给予免费,鼓励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乘坐免费,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覆盖全体老年人。
公共交通工具要设立不低于坐席数10%的“老幼病残孕”专座,对有特殊需要的老年人订票和选座位提供便利服务。
对有条件设置无障碍通道的公厕进行提升改造,以方便老年人如厕。新建环卫公厕时,应配套设置老年人厕位。
● 金融机构应设置老年人优先窗口
在商业和金融服务优待方面,《意见》要求:根据全市老年人口规模和消费需求,合理布局商业网点,鼓励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设立老年用品专柜。
商业饮食服务网点、日常生活用品经销单位,以及水、电、暖气、燃气、通讯、电信、邮政等服务行业和网点,要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和优惠服务。
金融机构应为老年人办理业务提供便捷服务,设置老年人存取款优先窗口,并提供导银服务;对有特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无法办理需由持卡人本人亲自办理的业务,各银行应做好柜台延伸服务,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
● 60岁以上老年人持证免费进入景区
在文体休闲优待方面,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对老年人优惠开放,免费为老年人提供影视放映、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图片展览、科技宣传等公益性文化体育服务。关注农村老年人文化体育需求,注重安排面向农村老年人推行“三送”,即送书、送戏、送电影专场公益性文化活动。
各级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应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方便,在每年“老年节”当日对老年人有序免费开放,其余时间安排一定时段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或身份证享受不低于50%的优惠。
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身份证免费进入公园、景区。鼓励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对老年人给予优惠。
老年活动场所、老年教育资源要对城乡老年人开放,公共教育资源应为老年人学习提供指导和帮助。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给予学费减免。
● 老年人法律援助案要“四优先”
在维权服务优待方面,《意见》明确:全市各级法院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依法及时立案受理、及时审判和执行。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可以成立老年人维权法庭(或老年人维权合议庭)审理各类涉老案件。老年人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人身伤害事故赔偿金等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需要先予执行的,依法裁定先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