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3)

国家政策2018-06-05李一老师

解读:按照以往,需整栋楼封顶后才发放贷款,现在只需根据申请贷款的住房建设进度逐户发放贷款。例如市民小王买了一套位于16楼的房子,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可在楼盘建完16楼的时候,通过综合考虑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实力、楼盘整体建设等情况,发放贷款给小王,无需再等到整栋楼封顶。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和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合作,及时提交封顶报告,通过向当地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封顶确认预约制度,提高封顶确认效率,加快住房公积金放款速度。

政策七

简化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

进一步简化贷款流程。逐步推行受委托银行进驻业务大厅的一站式服务模式,使贷款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等环节合并为一,一次性办结,方便缴存职工。2015年12月底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占比超过20%以上的受委托银行必须进驻,有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可成立个人住房贷款中心。

同时,对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市场占有率低的城市,城市的人民政府或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对公积金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解读:按以往的流程,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职工贷款申请后,通知银行和职工签订借款合同。由于职工与银行需要相互约定签字时间,有时会出现衔接不畅,耗时较长的问题。推行一站式服务后,业务大厅邀请受委托的银行进驻,市民朋友可以一次性直接到业务大厅办理贷款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等手续,无需再往返多次。
  

桂林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桂林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桂林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桂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解答

1、申请人为在柳州(含六县)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已提前退休但仍正常缴存的职工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借款职工及其单位,经审批,在欠缴最多不超过三个月的情况下,可按规定准予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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