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生育补贴政策及农村户口国家生育补贴多少钱
生育津贴的概念
生育津贴:是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后,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内容。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这里所说的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有人会问,生育津贴是不是就是产假工资?
“不是。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都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讲,生育津贴并不等同于产假工资”。
当然,职工也不可以同时享受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
注意:
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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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
首先,要告诉大家~
奖励假不享受生育津贴!女性产假由基本产假和奖励假组成。生育津贴与产假天数有关,但并非所有的产假都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条例》已有明确规定,奖励假期间职工是不享受生育津贴的。
这也就是说,计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并不等于职工实际休假天数,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是指参保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放假的天数;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
注意:
1.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2.如果难产或生育多胞胎的,增加的假期天数可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