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事业单位活动不再局限在不以积累资金为主要目的,而允许事业单位在保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基础上追求经济效益。
3.按性质和特点事业单位的分类
可分为具有非政府公共机构性质的事业单位,如社会科学联合会、社会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图书馆、博物馆、计划生育协会等;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养老院、大专院校、中小学校、重要的医疗卫生单位、疗养院、考试管理中心等;具有生产经营性和能力的事业单位,如从事应用技术研究科研院所、广播电视台、报纸、刊物和出版社、城市公用方面的市政管理、房产管理、园林设计等单位。
4.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和主要领域
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是为生产服务,为改善人民文化生活服务,为增进社会福利服务。作为社会服务组织,它不同于机关,也不同于政党和企业,它是通过提供精神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发展和享受的需要。因此,事业单位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的各个领域与方面,这一点决定了事业单位的分布领域也十分的广泛。通常所说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只是事业单位的几个主要领域。
5.事业单位收入内容有哪些?
(l)财政补助收入,即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即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3)拨入专款,即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用途的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4)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不含用于自筹基建部分)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5)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事业单位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基本建设拨款收入,即投资于事业单位用于固定资产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