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涉企减税降费重点政策问答(3)

国家政策2018-06-28王华老师

(一)免征增值税,涉及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四十个项目。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涉及两个事项:1.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三)扣减增值税,涉及两个事项:1.退役士兵创业就业。2.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相关政策可来人来电咨询,联系人:丽水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徐益富,电话:0578-2293381。

4.作为此次“营改增”减税的主力,不动产纳入抵扣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对企业来说有什么好处?

答:自2009年起,全国实施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改革,但只允许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不能抵扣。此次“营改增”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意味着企业可供抵扣的项目进一步增加,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原增值税纳税人、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例如:企业新建一个厂房,投资一个亿,如果税率为11%,就可以抵扣1100万元的税款。

5.对于外贸企业来说,拓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有新的税收支持政策吗?

答: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将外购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的,实行免退税办法。

6.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税收支持力度,其中降税减负的支持政策主要有哪些?

答:(一)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范围。2010年以来,国家先后5次提高“减半征税”年应纳税所得额的标准,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从2015年10月1日起,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标准由20万元以下纳税人扩大到3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可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我市某一小型微利企业为例,2016年度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按25%的法定税率计算,需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政策调整后只需缴纳企业所得税3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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