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妥善解决乡村教师特别是新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及实习支教师范生等的居住问题,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建立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选拔时,乡村学校实行计划单列。
实施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以农村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竞聘上岗。用5年左右时间,为每个学区配备1个特级教师岗位。
努力提高乡村教师社会地位。各级政府要主动倾听乡村教师心声,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