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围墙。视建筑成本和使用年限折旧补偿。泥土结构的,每平方米补偿20元;砖砌体结构,清水墙,墙身厚度24厘米,每平方米补偿100元;砖砌体结构,清水墙,墙身厚度18厘米,每平方米补偿75元;砖砌体结构,清水墙,墙身厚度12厘米,每平方米补偿50元;砖砌体结构,外表面水泥砂浆抹灰,墙身厚度24厘米,每平方米补偿120元;砖砌体结构,外表面水泥砂浆抹灰,墙身厚度18厘米,每平方米补偿95元;砖砌体结构,外表面水泥砂浆抹灰,墙身厚度12厘米,每平方米补偿70元;砖砌体结构,外表面贴瓷砖(双面),墙身厚度24厘米,每平方米补偿200元,如单面贴瓷砖,每平方米补偿下调40元;砖砌体结构,外表面贴瓷砖(双面),墙身厚度18厘米,每平方米补偿175元,如单面贴瓷砖,每平方米补偿下调40元;砖砌体结构,外表面贴瓷砖(双面),墙身厚度12厘米,每平方米补偿150元,如单面贴瓷砖,每平方米补偿下调40元;石砌体结构围墙,每立方米补偿300元;铁艺围墙,每平方米补偿200元。
10.挡土墙。干砌毛石结构的,每立方米补偿180元;浆砌毛石结构的,每立方米补偿240元。
11.土灶(单眼灶)补偿300元,每增加一眼加200元;铁丝网围栏,每平方米补偿30元;竹片围栏,每平方米补偿15元;纱网围栏,每平方米补偿5元。
属种养生产需要的永久供电,给排水设施和本办法规定的补偿项目以外的地上附着物,参照现行《珠海工程造价信息》为参考价,以相对应项目规格的90%计算补偿。
十七、相关概念释义或说明
(一)地上附着物: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
(二)树木胸径又称干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断面畸形时,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
(三)冠幅:是指树(苗)木的南北或者东西方向宽度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