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征收荷花塘、莲藕塘。水塘开发费每亩补偿2800元,青苗补偿费每亩4800元。
七、征用花地、苗圃地
(一)成片地栽花地。种植姜花每亩补偿7000元,菊花每亩补偿7700元,富贵竹每亩补偿8300元,玫瑰花每亩补偿11700元。
(二)成片地栽苗圃地。灌木、草本植物、藤类植物每亩补偿8000元;观赏竹类迁移费用每亩补偿10000元;乔木类和棕榈科类植物迁移费用每亩补偿16500元。
(三)根据实际情况,其它成片的栽花地每亩补偿最高不得超过9000元,其它成片的苗圃地每亩补偿最高不得超过12000元。
(四)苗圃地以外的盆栽花木搬迁。花盆口径10-20厘米的(不含20厘米)每盆补偿6元;花盆口径20-40厘米的(不含40厘米)每盆补偿12元;花盆口径40-80厘米(不含80厘米)每盆补偿24元;花盆口径80厘米以上的每盆补偿42元。
八、征收其他树木
(一)榕树、木棉、凤凰木、南洋楹、大叶紫薇、秋枫、桃花心木、鸡蛋花、樟树、盆架子的补偿(按迁移费用补偿)。高度1米以下(不含1米)的幼苗,每棵补偿5元;高度1-2米(不含2米)的幼苗,每棵补偿10元;胸径3-6厘米(含3厘米、6厘米),每棵补偿70元;胸径6-10厘米(含10厘米)每棵补偿140元;胸径10-15厘米(含15厘米)每棵补偿350元;胸径15-20厘米(含20厘米)每棵补偿700元;胸径20-25厘米(含25厘米)每棵补偿1100元;胸径25-30厘米(含30厘米)每棵补偿1350元;胸径30-40厘米(含40厘米)每棵补偿1800元;胸径40厘米以上(不含40厘米)每棵补偿2300元。
(二)黄花梨、沉香的补偿(按迁移费用补偿)。高度0.5米以下(含0.5米)的幼苗每棵补偿10元,成片补偿时每亩最多补偿600棵,每亩最高补偿6000元;高度0.5-1米(含1米)的幼苗每棵补偿25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0棵,每亩最高补偿7500元;高度1-2米(含2米)的幼苗每棵补偿5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40棵,每亩最高补偿12000元;胸径3-6厘米(含3厘米、6厘米)每棵补偿7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00棵,每亩最高补偿14000元;胸径6-10厘米(含10厘米)每棵补偿14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60棵,每亩最高补偿22400元;胸径10-15厘米(含15厘米)每棵补偿35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00棵,每亩最高补偿35000元;胸径15-20厘米(含20厘米)每棵补偿7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70棵,每亩最高补偿49000元;胸径20-25厘米(含25厘米)每棵补偿11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每亩最高补偿6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