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广清洁能源。鼓励应用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海水源热泵技术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到2015年,全省城市地源热泵供热面积达到1亿平方米。
(二)“气化辽宁”工程。全面推进气源建设。编制实施辽宁省天然气发展实施利用总体规划,加快全省天然气管网建设,增强供气能力和安全保障。2013年全省天然气管网覆盖到除丹东以外的省辖市,覆盖到各省辖市和各县(市、区),2015年覆盖到全省70%以上的乡镇。到2015年,全省天然气供气能力达到200亿立方米,用量达到184亿立方米,替代标煤2447万吨,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例9%。
加快推进工业燃料的天然气替代工作。以冶金、建材、石化行业为重点,实施煤改气或油改气。到2015年,天然气管网覆盖地区全面完成天然气替代燃料工作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要全部采用液化天然气等新能源汽车。出租车应全部采用双燃料。鼓励具备条件的省内城际客运班线使用液化天然气汽车,稳步推进液化天然气汽车在重型运输领域的应用。建设完善加气站网络系统,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交通节点建设液化天然气、液化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实施天然气替代人工煤气工程。推动居民和公用服务设施天然气使用,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试点工作。
(三)工业提标淘汰工程。严格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要求,以钢铁、水泥、电力、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后工艺,实施236淘汰工程。淘汰钢铁行业90平方米及以下烧结机、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和电炉、其他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及设备等124项工程。玻璃行业不再新增企业,现有2条落后产能生产线全部淘汰;水泥行业停止审批新增产能项目,大连等沿海城市现有水泥生产企业要逐步转移,淘汰水泥立窑等落后产能70项工程;电力行业实施淘汰工程40项。
加快重点行业除尘、脱硝及脱硫治理改造,限期实现达标排放。在火电、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实施1106项重点工程。火电行业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综合脱销效率要达到75%以上,实施577项重点工程。钢铁行业要以对铁矿采选、球团、烧结和炼钢炼铁等大气主要污染的工艺环节为重点,实施81项重点工程;水泥行业全面实施脱硝改造,完成44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石化行业催化裂化装置要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现有硫磺回收装置硫回收率要达到99%,实施404项重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