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比例为工资的8%;同时,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对此,某大型险企的专业人士崔鹏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不涉及现收的问题,但涉及现付,也就是财政需单列出一笔钱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退休金;改革之后,养老金制度就变成了一个现收现付制加积累制的混合制度,很多财政的隐形支出变成了独立、透明的,但这部分实际支出并未改变。只有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8%部分以及12%的职业年金才是财政支出的新增部分。”
也就是说,即便基本养老保险的8%以及职业年金的4%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但由于是先涨后缴,这部分也属于财政支出的范畴。由此看出,养老金并轨会增加财政支出压力已是毋庸置疑;不过,职业年金中单位缴纳的8%部分是以记账方式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并不是缴纳的“真金白银”。也就是说,财政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方面的当期支出总额要比此前工资总额支出至少增加12%。记账方式是一种缓解目前财政负担的方法,这对个人来讲没什么损失,但从财政角度来讲算是延期支付。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此前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并轨财政至少要按人员工资总额的20%增加一个开支。
另外,由于中央和省级财政分灶吃饭,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人数较多、财政收入又相对较少的省份,资金支出压力则会明显增大。浙江省公共行政与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的一份测算结果显示,实施养老金并轨后,从2014年-2022年,浙江省的财政负担将大约增加17%。
开源节流
针对地方的财务状况,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曾明确表示,改革以后地方财政的负担问题肯定是存在的,但会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解决这些问题。
所谓转移支付,即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也是收入分配改革中,弥补区域差异的重要手段。而针对这一状况,《决定》中也明确指出,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